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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市人民检察院创建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工作方案
时间:2020-03-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汨检发办字[2020]1

 

汨罗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印发《汨罗市人民检察院创建湖南省

文明标兵单位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内设机构:

《汨罗市人民检察院创建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工作方案》已经院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汨罗市人民检察院

                           202036

 

汨罗市人民检察院

创建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着力提升单位文明程度、机关文化品位、干警文明素质和检察工作水平,不断增强汨罗检察事业向前发展的精神力量,营造团结奋进、积极向上、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树立人民检察院的良好形象,经院党组研究决定,2020年汨罗市人民检察院争创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根据2019年中央文明委、湖南省文明委工作要点和《关于深化新时代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意见》,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核心,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方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服务和促进检察事业科学发展为根本,以培育和践行检察职业精神为重点,以提高检察队伍素质和司法公信力为目标,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结合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严格落实“稳进落实提升”工作总基调,大力倡导崇法崇德、向上向善、爱业爱家、共建共享的精神文明新风尚,引导和推动全体检察人员树立文明观念、遵守文明礼仪、养成文明习惯、展示文明形象,以文明的力量推动汨罗检察事业繁荣发展。

二、创建目标

紧紧围绕提升全体检察人员归属感、幸福感、荣誉感和职业尊崇感的核心目标,坚持“以文明创建引导人、塑造人、凝聚人”的工作理念,努力营造环境优美、管理规范、文化浓郁、和谐文明的机关氛围,做到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创建工作扎实有效,思想道德风尚良好,检察工作业绩突出,机关管理规范有序,法治宣传深入人心,基础建设扎实推进,确保创建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目标如期实现。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突出宗旨。把满足全体检察人员文化需要、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和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作为创建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大家最关心的问题抓起,从大家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改起,让大家充分感受到创建活动带来的成效和变化,让创建工作成为惠及全体检察人员、惠及人民群众和惠及检察工作长远发展的基础工程。

(二)坚持突出主线。深刻把握文明创建工作的核心价值,紧密结合检察工作的基本属性,确立以“公正”为统领的工作主线,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牢固树立秉公办案、公道处事、正直为人的观念,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每一项公务、每一个检察人员身上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真正将公正融入到文明创建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打造汨罗检察文化品牌。

(三)坚持突出特色。精心培育打造汨罗市人民检察院文明创建工作亮点特色,深度挖掘服务非公经济、扫黑除恶斗争、检察改革、队伍建设、精准扶贫、生态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等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工作,认真做好法治文化培育、法治文化输出和“汨检精神”、“模范之家”、“汨检先进人物”等品牌培育工作。

(四)坚持突出细节。文明创建要从小事做起,从具体事情抓起,把每个细节做到位,把所有环节衔接好。要将文明的理念 、文明的标识、文明的行为体现在待人接物、言谈举止、办公办案、办文办会和机关管理、环境卫生、车辆停放、保安保洁等所有工作细节中,要对照文明创建的评测标准,一个一个地解决具体问题,一点一滴地做好每件实事。

四、主要工作任务

根据《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考评细则》和《岳阳市文明单位考核细则》的规定,我院创建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精神文明建设方面

1.加大班子建设力度。始终坚持将班子建设摆在队伍建设的突出位置,进一步完善用人机制、职能管理机制、日常工作管理机制。具体要求:

坚持党组中心组和支部学习制度。院领导、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中心学习组成员,全年理论学习812天以上;各支部组织党员学习4次以上,有文字记录。

高标准开好民主生活会。党组民主生活会和各支部民主生活会,全年不少于2次,有文字记录。

“七·一”开展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表彰活动。

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赵承卓、徐敏,政治部、办公室负责人。

2.加大思想建设力度。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利用机关宣传栏做好“二十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教育。深入学习实践“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及“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看齐意识、核心意识”,以团支部为主体积极开展志愿者活动,建设一个“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机关。

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徐敏、胡飞虎,政治部、纪检监察、办公室。

3.加大廉政建设力度。开展多形式、多内容、多载体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不断强化检察人员廉洁从检的思想根基,认真履行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领导班子要带头示范,作出表率。

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胡飞虎,纪检监察负责人。

4.加大文化建设力度。以发展检察文化为目标,努力争创“学习型检察院”、争当“学习型检察官”,继续开展“读书沙龙”活动,不断提高检察干警的思想政治修养、党性修养、能力素养和文化素养。积极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组织开展文体活动2次以上。

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徐敏,政治部、工会负责人。

5.加大基础建设力度。做好院法制宣传墙建设和院机关的绿化美化工作,对院图书室、陈列室进行调整、修缮和充实,新建党建+工作室,营造良好的文明创建氛围。

主要责任人:分管领导徐敏、柳小平、胡飞虎,政治部、行装科负责人。

(二)检察业务建设方面

1.突出强化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自觉坚持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坚持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妥善化解矛盾,有效发挥检察机关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职能作用,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王跃辉、易立红,侦查监督科、公诉科负责人。

2.突出加强诉讼监督,依法纠正执法不公的案件和问题,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紧紧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加强刑事诉讼法律监督、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法律监督,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有效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尊严。

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王跃辉、杨最亮、胡飞虎、易立红,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民事行政检察科、监所检察科负责人。

3.突出抓好增收节支,积极开源节流,创建节约型机关。认真抓好经费保障工作,确保全年财务收支平衡。加强机关卫生、安全保卫、综合治理等内部管理,办好机关食堂、实施卫生清洁、环境优雅、办公管理现代化。

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柳小平,行装科、技术科负责人。

五、工作步骤

创建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从20201月开始,到202012月完成,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动员阶段(20203月上旬)。印发《汨罗市人民检察院创建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工作方案》,成立创建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大会。

第二阶段:全面创建阶段(20203月下旬至10月)。根据《2020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测评指标及计分标准》要求,逐项对照制定细化方案,实行分工负责制,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抓好创建工作,力争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检察业务建设方面、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和中心工作方面等全面达标。

第三阶段:自查整改与提高阶段(202010-11月)。按照创建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的要求,逐项目、逐要求查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同时,要认真总结开展创建工作以来取得的成绩、积累的经验。对照考评标准进行自查,及时纠正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邀请岳阳市、汨罗市文明办领导进行检查指导,征求意见,及时整改提高,确保达到考评标准。

第四阶段:迎检阶段(202012月)。按照有关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各项迎检工作。做好实地考察、材料审核、问卷调查的准备工作,搞好工作协调,周密配合考评工作,力争全面实现创建目标。

四、总体要求

要把创建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作为机关管理和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抓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搞好创建规划,强化制度建设,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深入、富有成效。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成立以党组书记、检察长赵承卓为组长,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徐敏为常务副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各内设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左永红任办公室主任,赵斌任办公室副主任,政治部办公室为牵头责任部门,其他各内设机构为工作责任部门。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要根据创建方案要求,实行分工负责制,周密谋划、精心安排,通过深入细致、扎实有效的工作,使创建全省文明标兵单位过程成为提高队伍素质、打造文明和谐集体的重要载体。院各内设机构、全体检察干警都要全员参与,全力支持、配合、协助做好各项创建工作。院领导、各科室负责人要把精神文明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亲自抓好计划的制定和贯彻落实,身体力行、率先垂范,要在争创省级文明标兵单位关键时刻,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创建工作期间,凡是涉及文明创建工作的事项,各内设机构均需优先安排落实,为创建工作开绿灯、让道。

 () 统筹兼顾,协调推进。要深刻认识创建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的重要性,把创建省级文明标兵单位工作同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同做好各项检察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同推进机关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作风纪律建设和当前正在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司法办案规范化、纪律作风建设督查活动结合起来,形成各项工作协同并进、共同提高的良好局面。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院门户网站要开设创建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宣传专栏,发布创建相关知识,集中宣传开展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措施和创建成效。大力宣传创建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典型,为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展示全体检察人员的良好风貌,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三)加强督办,强化整改。按照创建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工作的目标和工作任务,落实目标责任,做到责任到位、奖惩到位,杜绝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院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徐敏牵头,每月组织办公室、政治部、检务督察部门对创建工作各项目标任务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明确整改要求,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以创建工作促进各项检察工作,用检察工作的实际成果检验创建成效,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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