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湘财资〔2022〕18号)、《湖南省省以下检察院国有资产处置操作规程》(2022年7月修订)有关规定,汨罗市人民检察院拟对一批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其中,固定资产644件、无形资产0件,资产原值共计765192.7元,均已到达报废年限,经鉴定无维修价值,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按照规定,现将该批资产处置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7月26日-2024年8月1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事项如有异议,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向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计财装备部反映,联系人:刘思思,联系电话:0731-84732638。申报单位检务督察人员:赵斌,联系电话:0730-5112601,邮箱@qq.com289925465。
汨罗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