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欢迎访问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

  网站首页      检务指南      检察活动      统计总结      文明创建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动态
采矿点复垦复绿了 ——公益诉讼督促整治矿山修复的汨罗样板
时间:2024-01-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通讯员 王丹)“现在看到的修复情况比以前好多了,坡体垮塌的安全隐患消除了,油茶树等都已基本成活了。”1月15日,汨罗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再次对非法采矿点进行督查。眼前的景象与几个月前相比有明显的不同,安全隐患基本消除。

2018年上半年至2020年12月期间,戴某某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自留山非法采砂,被法院以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

图为:整改前航拍图


汨罗市检察院在办案时发现,戴某某的行为不仅造成了矿产资源的损失构成非法采矿罪,还破坏了生态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修复受损生态。2022年10月,该院依法对戴某某非法采矿行为负有监管职责的汨罗市自然资源局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调查。

图为:办案组成员运用无人机勘察现场


“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商,推动非法采矿安全隐患诉源治理,打造公益诉讼督促整治矿山修复的汨罗样板。”检察长黎浩在督办此案时强调。通过现场勘察、无人机拍摄后发现,采矿现场山体及地面被破坏,土地凹凸不平,开采陡壁上方竹林已部分垮塌,存在塌方风险,原有森林景观、地形、地貌和植被受损严重。经专家现场勘测鉴定,存在发生泥石流的地质安全隐患。涉案山体下有村组,村民上千人,一旦发生泥石流灾害后果严重。

通过调取相关行政执法记录、卷宗,检察院查明市自然资源局对戴某某非法采矿现场曾巡查并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但未进行行政处罚,未有效制止违法行为。为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责。2023年4月,检察院向该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委托相关技术单位评估生态受损程度、生态修复费用,制定修复方案,及时进行修复。

收到检察建议后,市自然资源局与镇政府多次召开整改推进会,制定整改方案,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评估,依法推进山体生态修复、治理工作。承办检察官多次到现场勘察,对整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建议,跟进监督整改情况。

图为承办检察官到修复后的非法采矿点现场进行督察、回头看


2023年8月,该院现场评估发现,非法采矿形成的高陡坡已分级放坡修整,坡脚修建了石笼挡墙,坡体稳定,无垮塌变形迹象,基本消除了地质灾害安全隐患。并采用三维植被网对坡体进行覆盖,修建了排水沟,在植被未恢复前削减裸露区域,降缓坡度以防止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和泥石流,整改效果明显。该院还发现,市自然资源局已按修复方案要求对受损生态环境进行了复绿。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