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检发[2018] 1号
关于陈欣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内设机构:
因工作需要,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对下列同志职务作出调整:
陈 欣 检察长助理,兼任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
免去其侦查监督科长职务;
左永红 任检察长助理、政治部主任,
免去其行政装备技术科长职务;
霍国军 任侦查监督科科长,
免去其公诉科长职务;
刘素如 任监所科科长,
免去其政治部主任职务;
严文娟 任公诉科科长,
免去其监所科长职务;
何爱芳 任行政装备技术科科长,
免去其侦查监督科副科长,女工专委、计生专干;
郭 璇 任侦查监督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刘志勇 任控申科副科长;
免去其监所科副科长职务;
周步云 任女工专委、计生专干(享受科长待遇,试用期一年);
彭 曦 任政治部副主任,
免去其法警大队副队长职务;
赵 斌 任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其反贪局侦查室主任职务;
谢艳萍 任检委会秘书,
免去其监察室副主任职务;
李曙光 任民行科副科长,
免去其侦查监督科副科长职务;
李志凯 任民行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汨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2018年2月24日
(此页无正文)
主题词: 职务 任免 通知
送:本院领导
发:各内设机构
汨罗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2018年2月24日印 (共印2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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