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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汨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3-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汨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 5日在汨罗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汨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赵承卓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在汨罗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围绕市委工作部署,强化法律监督,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步。

一、以扫黑除恶为引领,确保大局稳定

坚决落实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市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助推“三个汨罗”建设。

(一)全力助推平安建设。切实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342件388人,经审查,批准逮捕238件265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395件529人,经审查,提起公诉337件449人。突出社会维稳,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和黄赌毒等影响社会治安的多发性犯罪,共批准逮捕上述犯罪嫌疑人215人,提起公诉235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从严从快查办了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3.19”特大贩卖毒品案,对2名可能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成功追捕;提前介入、依法批准逮捕岳阳市经开区原法制办主任李某涉嫌诈骗、买卖国家机关公文案;提前介入公安部督办的湖南省首例“打孔盗油”团伙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8人,其主犯李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突出扫黑除恶,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依法批准逮捕涉黑案件1件1人,涉恶案件2件5人,依法打掉涉恶保护伞1案1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5件7人。我院在审查起诉杨某涉嫌开设赌场、故意毁财案中,发现该案涉嫌恶势力犯罪,其聚众斗殴犯罪行为未依法处理,故意毁财应依法定性为寻衅滋事这一重罪。我院迅速介入、引导公安机关补充遗漏罪名和变更重罪补充侦查。经查明,杨某系臭名昭著的汨罗原“城西部队”恶势力团伙首要份子,该团伙成员曾在杨某指挥下多次参与暴力犯罪(其他成员均已依法处理)。我院对杨某以涉嫌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杨某被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没收财产2万元,该案为汨罗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被判处刑罚的首例恶势力犯罪。为深挖犯罪线索,我院干警对在押人员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宣传教育,收到以沃城投资公司廖某某为首的黑恶势力团伙犯罪举报,及时转交举报线索后,岳阳市扫黑除恶办将此案纳入[2018]5号专案督办。侦查机关迅速成立专案组,对该团伙犯罪嫌疑人实施集中抓捕,当场抓获19人(后1人投案自首),目前已刑拘9人,正在审查批捕。对该案我院已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并配合监察委深挖保护伞。突出防范金融风险,依法严惩金融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非法经营、“套路贷”、违法放贷等犯罪,共批准逮捕上述犯罪嫌疑人5人,提起公诉6人。突出优化发展环境,集中整治“三违三强”,依法严惩非法阻工、强揽工程中涉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破坏招商引资环境的犯罪,共批准逮捕上述犯罪嫌疑人3人,提起公诉3人。

(二)积极化解社会矛盾。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减少社会对抗,修复社会创伤。严把案件批捕关,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捕39人,对涉嫌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或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不批捕89人。对符合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大胆不诉44件48人,同比上升60%。如钟某盗窃案,考虑钟某系在校大学生,因家贫为支付学费铤而走险入室盗窃,其到案后真情悔罪,并积极退赃,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平时亦无其他不良表现。综上所述,我院对钟某作不诉处理,既化解了社会矛盾,又彰显了司法温度。强化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严格落实未检工作捕诉合一、社会调查、封存犯罪记录等制度,受理提请逮捕未检案件5件7人,不捕3件3人。

有效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矛盾,依法受理申诉案件8件8人,受理司法救助案件2件2人,对 2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0万元。将一起30多年的陈年信访件积案成功化解,目前我院信访积案已全部化解清零,该项工作不但得到了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高度认可,更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大力参与综合治理。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检察长受聘担任罗城学校法治副校长,同时选派20名优秀检察官担任中学法制辅导员,开展法治进校园、送法进乡村活动72场次,发放法制宣传资料、公开信30万份,发送普法和扫黑除恶短信40多万条,我院“检察机关工作公众评价”近几年来一直稳居全省前列。强化社矫人员监管,向市司法局发出纠正及检察建议67件,均已回复并纠正。高度重视社会舆情,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二、聚焦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一)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积极推行“捕诉一体化”,有序衔接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受理职务犯罪8件9人,逮捕5件6人。“两法衔接”高位推进,督促行政机关向侦查机关移送刑事案4件5人。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件1人、撤案8件8人、纠正漏捕13人、追诉漏犯31人、追诉漏罪3人排除非法证据3件、书面提出纠正意见35次、发出检察建议34份、绝对不诉1件1人、存疑不诉4件5人、纠正审判违法5件、提请抗诉2件2人。

(二)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对30名无羁押必要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督促办案机关及时变更强制措施。深化刑罚执行监督,对6人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收监执行2人,监督网上追逃3人。开展刑事财产执行监督,针对附加判处财产刑的25名罪犯应当缴纳罚金而没有立案,及时向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督促立案执行。加强看守所日常检察工作,发出检察建议17份,监督纠正监管违法16件,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18次。依法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收到代理律师控告后,依法督促侦查机关撤销了禁止律师会见的不当决定。

(三)强化民事行政监督。主动适应新修订《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新要求,不断丰富监督手段。办理督促履职案件48件,同比上升37.1%。针对全市37家医疗机构医疗弃废物处理不规范问题,及时向卫计局发出检察建议,该局高度重视,其整改已基本落实。办理审判活动违法行为监督1件;受理民事再审提抗3件(不支持2件,支持1件)。

三、强化生态保护,守护碧水蓝天

围绕人民群众对青山绿水、“舌尖上的安全”的强烈关注和党中央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的决策部署,牢牢抓住“公益”这个核心,加强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工作。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件(已起诉2件),发送诉前检察建议19件,行政机关均已回复并切实整改,督促追缴公益损害修复、赔偿金等费用100万余元。

(一)争取多方支持,增强公益诉讼监督刚性。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新增职能,对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五大领域国家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将发挥极其重要的监督保护作用。市委、政府下发了文件,并于2018年7月13日专题召开高规格的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我院与行政执法部门、侦查机关、审判机关、监察机关加强沟通协调,广泛争取支持,最大限度增强了监督刚性。

(二)创新工作机制,形成公益诉讼监督活力。2018年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年,也是“三大攻坚”的首攻之年,为全面推进公益诉讼,我院始终坚持强化机制建设,整体推进。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与市财政局积极对接,创造性的设立了公益诉讼专门账户。以检察联络室为平台,实现工作无缝对接,提升案件线索来源和监督履职效率。今年来市环保局、市食药工商质监局向我院移送案件2件,均已提起公益诉讼。

(三)提升办案质效,实现公益诉讼共赢格局。坚持审慎谦抑司法理念,在履职过程中不越俎代疱,与行政执法机关同频共振。在办理朱某某、唐某某涉嫌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通过对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释法说理和帮教,使犯罪嫌疑人转变态度并配合环保局依法处置电镀废液,并主动承担了处置费用10余万元,有效避免了二次污染。坚持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实现办案效果最优化和社会效益最大化。2018年10月,我院对李某某、骆某某非法收购医疗废物污染环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后,两被告在《岳阳日报》公开道歉,并主动向公益诉讼专户缴存仓储费、处置费9.51万元,我院即主动撤回其民事部分的起诉。该案也是岳阳公益诉讼案中首例被告人真诚悔罪并公开登报道歉第一案,社会反响强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加强自身建设,夯实发展根基

(一)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向市委报告制度;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抓好“两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健全落实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联系机制,对三名驻汨省人大代表,检察长主动对接,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强化检务公开,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567条,生效法律文书328份,公布重要案件信息11条。保障律师执业权益,制定检察机关办理案件听取律师意见等制度。

(二)积极落实改革举措。在市委、政府关心支持下,顺利对接财物省管,规范管理,有序运行。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基本完成,制定了权力责任清单。全面落实司法办案责任制,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进一步推进律师代理申诉制度,与司法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律师代理申诉制度的实施意见》,接待律师代理申诉10件,依法导入程序受理5件5人。

(三)强化班子队伍建设。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检方向,努力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良、纪律严明、司法公正、为检清廉的汨检队伍。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狠抓党建责任制落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积极投身 “三大攻坚”,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深入桃林寺镇永兴村与困难群众真情结对帮扶,深获领导和群众好评。推进司法能力建设。坚持系统培训与岗位练兵、院校深造相结合,全面提升干警司法能力。抓实纪律作风建设。坚持挺纪在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提高政治站位,全力配合岳阳市院对我院的巡察,并认真整改落实。

各位代表,上述工作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市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自身的问题和不足。一是队伍整体素质与服务新时代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法律监督的力度和效果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还有差距;三是基层基础薄弱等问题制约着检察事业的科学、长足、健康发展。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

2019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19年,我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紧扣“三个汨罗”建设,壮大监督主业,切实履行检察职能。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自身监督。

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全面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工作,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向政协通报工作情况,完善代表委员联系机制和平台。规范司法行为,深化检务公开,加强办案流程监管,认真开展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强化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

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重点纠正有案不立、违法取证、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加大刑罚执行监督力度、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有效监督社矫人员脱管漏管;做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做优公益诉讼,在五大领域、四个方面进一步推进公益诉讼,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综合运用再审、提抗、检察建议、违法行为调查等方式,重点开展民事行政领域虚假诉讼、违法调解、违法执行、裁判不公的监督;积极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三、深化司改创新,服务大局发展

优化检察服务保障,助推“三大攻坚”;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突出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破坏经济秩序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黄赌毒犯罪;严厉惩治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资源犯罪,护航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依法保障非公经济发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当“除虫”高手,做“护花”使者,构建新时代全新“亲清”检商关系。用足用好法律赋予的调查核实、检察建议、巡回检察等监督手段和方式,扩大法律监督效果。对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职务犯罪强力启动侦查,整体推进反腐倡廉,依法保障人权、规范司法行为、维护司法公正。抓好“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捕诉合一”等刑事政策的落地生根。

、全面从严治检,树立良好形象

完善党组和检委会两个班子建设,坚持政治建检、业务立检、科技强检。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零容忍的态度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全面强化法律监督;坚持科技兴检,打造智慧检务;改善机关工作环境,努力打造“人文型”检察机关。

各位代表,进军新时代的号角已经吹响。站在新的历史起点,美好愿景催人奋进,服务大局责无旁贷,我们将以奋发有为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认真落实大会决议,不忘初心、不辱使命、不负重托,为加快建设更高品质的生态文化活力汨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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