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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汨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1-12-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汨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12月28日在汨罗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汨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赵承卓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我院在中共汨罗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全面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检察事业在新的历史方位上加速前行。成功争创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汨罗首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全省检察机关首次在基层院召开公益诉讼工作现场推进会选点我市举行,廖申龙(涉黑)虚假民事诉讼监督系列案、代越建涉恶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案件。

一、落实稳保要求,助推大局发展

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法治担当服务“六稳”“六保”,努力实现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

着力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项目建设,起诉涉“三违三强”案件7人,同比下降30 %,营商环境优化成效显著。在全球新冠疫情严峻形势和国际对抗两大背景下,检察机关更加注重对民营经济的司法保护和审慎谦抑刑事政策的运用,受理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案33人,办结415人,均已提起公诉。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审慎办理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涉嫌犯罪案件,对某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某涉嫌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经审查其犯罪情节轻微,自愿认罪认罚,且积极补缴税款及滞纳金246万元,依法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依法稳妥办理涉疫案件,防止矛盾扩大、上交。提前介入22人,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案件11人。对被告人胥军林通过微信发布额温枪虚假货源信息诈骗他人定金,以涉嫌诈骗罪批捕起诉,其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并处罚金。30多名干警全力参与全市疫情防控,驻所检察人员及时调整监督方式,寓监督和支持于一体,与看守所共同战“疫”。

全力服务三大攻坚。突出惩治金融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批准逮捕合同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破坏经济秩序犯罪16人,起诉33人,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243万余元。提前介入杨正某等29人“万象平台”跨国特大网络电信诈骗案,批捕19人。聚焦脱贫攻坚,突出惩治扶贫、移民领域犯罪。对古培镇原扶贫专干吴琪伙同杨宇科骗取扶贫贷款提起公诉,其二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和判三缓三,并处罚金。对原水利局副局长任某在移民领域涉嫌贪污、受贿犯罪决定逮捕(其贪贿金额高达321万余元)。做实联点村精准扶贫工作,破解发展瓶颈难题,巩固产业、消费扶贫成果。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起诉非法采矿、滥伐林木、环境污染案69人。依法监督4名非法狩猎者以增殖放流方式进行替代性生态修复,放流鱼苗5万余尾。

主动融入综合治理大格局。推进“全省社会治理创新试点合格县(市区)”创建工作,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短板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4份。今年104日,湖北一过境车辆在107国道汨罗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我院经调查发现,大型半挂车司机私自拆除或调松牵引前刹是行业潜规则,极易导致制动距离延长而引发交通事故,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此,我们向交警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交警部门牵头联合相关单位对汨罗过境半挂车设卡检查。抽查100台,其中33台前刹存在上述问题,此现象引起省公安厅高度重视,我院已将检察建议逐级向上呈报,并建议公安部牵头在全国组织专项整治行动。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依法不批捕71人,同比上升14.3 %,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不判处徒刑或者免除刑罚的,依法不起诉80人,同比上升63.3 %。推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做好涉法涉诉信访维稳,依法妥善处理胡某不服法院判决申诉案。加强人权司法保护,对2名刑事案件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1万元。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案说法、释法说理,深入学校、乡镇、社区开展普法宣传21场次。

二、聚焦和谐稳定,深化平安建设

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依法精准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今年来,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205303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56228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304459人,经审查,提起公诉230312人。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批捕18人,起诉42人。严厉打击故意杀人、“两抢一盗”等侵犯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犯罪,批捕87人,起诉64人,对引发社会关注的刘某荣涉嫌抢劫致人死亡案,及时介入、快捕快诉。针对近年来泄露公民信息频发诈骗骚扰,突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等犯罪,批捕48人,起诉23人。厉行打击涉毒犯罪,积极参与涉毒问题综合治理,依法批捕29人,起诉50人。其中“3?26”梁某明等13人贩卖毒品案,有3人可能判处无期以上徒刑。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推进“六清”行动,着眼建立长效机制。批捕涉黑恶犯罪49人,起诉414人,所受理审查起诉的涉黑恶案件均已起诉至法院。高效履行涉黑恶案件出庭公诉职责,对廖申龙12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检察长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其12名罪犯分别被判处11个月至20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或罚金。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处置工作细则、线索管理规定,强化线索管理;建立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受理、办理工作机制,加速案件办理;建立黑恶财产查控机制,对已判决黑恶案件财产执行加大监督力度。

积极主导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流程开展释法说理,强化公检法司沟通协调,统一量刑基准,对401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87.03%,居岳阳前列。优化办案流程,积极运用认罪认罚刑事政策,力促刑事和解,化解社会矛盾。办理的湛某良故意伤害案,经审查该案系邻里纠纷引起,湛某良主动投案,并赔偿被害人损失8万元,我院适用认罪认罚速裁程序对其作相对不诉,仅用时2天,司法成本大为节约,司法效应明显提升。

高度重视未检工作。针对犯罪低龄化社会趋势,我院始终把做好未检工作作为促和谐、保稳定重要抓手。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对涉罪未成年人中的初犯、偶犯依法不批捕8人,不捕率47%;不起诉13人,不诉率54%。对邓某等3名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召开不公开听证会,结合偶犯初犯情节和现有帮教监护条件,依法附条件不起诉。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依法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77人,均提起公诉。深入校园普法:开展“同舟共济、检护明天”检察开放日活动,在全市各中学举行“帮助孩子远离性侵”法治教育讲座,广获社会好评。推动构建司法保护合力:与市纪监委、市教体局等九部门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联席会议制度,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

三、强化法律监督,促进公平正义

始终坚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宪法定位,切实维护宪法权威和司法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提升刑事诉讼监督实效。侦查监督更加严密: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3人,撤案66人,纠正漏捕1人,追诉漏犯20人(已到案7人),对2起侦查机关认定的自首、立功,经严格审查,依法纠正不予认定。在强化监督的同时,充分发挥审前主导作用,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全年提前介入10次。审判监督更加深入:精准运用量刑建议权,提出书面量刑建议书278份,法院采纳率为98.2%强化诉讼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请抗诉57人。

加大刑事执行监督力度。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情形监督纠正12件次。监督纠正社矫人员不遵守监规违法情形9人,监督纠正剥夺政治权利人员脱管漏管情形3人。审查暂予监外执行案件88人,2人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已监督交付执行。对看守所在押人员邓秋朗涉嫌故意伤害重新犯罪立案侦查、起诉,其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在民事、行政领域日益增长的司法诉求,做强做实民事、行政检察。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13件,同比上升44.4 %。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回应社会关切。对廖申龙涉黑案中虚假诉讼系列问题,今年再次向法院发出民事再审检察建议13份(已发出20份),市法院均已裁定再审。通过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加强诉讼监督,汨罗法院对我院2019年提起的7个涉廖申龙民事再审案已全部改判,改判标的达400余万元。深入执行监督,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行动,发出检察建议8份。

做好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就职务犯罪加强检监衔接,提前介入熟悉案情,针对事实认定、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方面及时提出检察意见。审查起诉原省高级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委员会副主任、三级高级法官万向东涉嫌受贿(原岳阳经开区法制办主任李平系列案)等职务犯罪案22人。摈弃就案办案思维,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司法优势,加强个案研判,深挖职务犯罪线索。在办理岳阳县陈某等4人涉嫌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刑事案件时,发现该案致1人死亡,案发18年竟无一人受到法律追究,原办案相关司法工作人员有枉法嫌疑,我院即将该线索移交岳阳市扫黑办岳阳县已有3名国家工作人员被指定汨罗立案调查或侦查。

四、突出公益诉讼,强化公益保护

深化“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办案理念,突出有影响力案件的办理。一年来,共办理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案14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32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案1件、英烈权益保护领域案2件。

保护生态环境资源。历经5年持续跟踪监督古培镇双凤村盗采高岭土破坏生态环境一案,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既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监管职责,又促成行政机关与群众联动共治,把生态环境修复与法治宣传教育有机结合,有效强化了“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模式。修复林地350亩,其中栽植油茶130,栽种名优水果160亩,林改田60亩。该基地被岳阳市院确定为全市生态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法治教育基地,并有望申报全省公益诉讼法治教育基地。该案也正在申报全国检察机关指导性案例。

护卫食品药品安全。推进食药安全“四个最严”专项行动,与市场监管等部门通力协作,全力打好“保胃战”。依法对蔡风林涉嫌销售假药罪损害公共利益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审查,通过释法说理,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主动向汨罗市公益诉讼账户缴纳赔偿金,并在媒体上公开道歉,根据我院量刑建议,其被判处拘役缓刑。我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时发现汨罗某米业公司销售镉超标糯米,向市场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对违法行为人予以行政处罚。

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在履职中,发现某房产开发公司欠缴土地出让金2850余万元,致使国家利益受到侵害,于917日向市自然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履行法定职责,催缴拖欠的土地出让金。该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积极履职,已于1117日将该公司欠缴土地出让金全部追缴入库,避免了国有资产流失。

着眼等外领域探索。开展潇湘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针对我市相关部门保护英烈和英烈纪念设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主管部门进行立案,目前该案已进入诉前审查阶段。以即将实行的《民法典》相关公益保护为遵循,积极拓展公益诉讼等外领域。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检察公信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理念,推进公正、规范、文明司法,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组织、纪律保证和人才支撑。

主动接受监督。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向市委、市委政法委报告重要工作13次,积极配合市委政法委开展案件评查定期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主动向市政协通报工作。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刑事执行检察工作,5名检察官接受人大履职评议,测评结果均为满意。先后邀请30余名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和各界人士参加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会。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推行律师接待“一站式”服务。

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建立“四位一体”工作格局,落实舆情处置“三同步”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加强理想信念教育,邀请抗美援朝参战老兵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组织党员干警参加红色主题教育活动。加强检务督查力度,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中央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党组一班人带头报告重大事项27件。

强化内部管理。围绕规范执法、科学管理,加强机制建设,提高案件质量。审查流转案件677件,严格流程监控,严肃评查案件。落实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考评体系,严把延期退补及文书审核关,助提办案效率。推进阳光检务。推行案件听证,召开不起诉案件听证会3次。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朱某芳等6人故意破坏生产经营案听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依法对6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有力提升了司法办案的公信力和满意度。依托12309中国检察网,加强信息公开。加强新媒体运用,讲好检察故事,传播法治正能量。

全面深化司改。高效完成内设机构改革,职能职责进一步理顺,检察资源进一步优化。刑事检察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模式,办案质效明显提升。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突出入额检察官主体地位,制定检察官业绩考评细则。完善检察干警职业保障机制,检察官择优选升和按期晋升工作稳步推进。

各位代表,上述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市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自身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法律监督的能力、水平仍有差距;二是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工作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现象依然存在;三是检察队伍“四化”建设与新时代司法需求还不匹配。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努力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我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紧扣市委决策部署,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根本,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贡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坚持正确方向。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双重属性,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党委报告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活动,依法严惩网络信息犯罪。进一步强化人大意识,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虚心听取、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

二是坚持服务大局。紧扣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找准法律监督切入点,着力服务项目建设、实体经济振兴、科技创新和民营经济发展,坚决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犯罪。提高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持续巩固专项斗争工作成效。主动融入社会治理格局,传承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法保护弱势群体权益,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切实提高司法公共服务水平。与纪监委密切工作衔接,加强司法领域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以法治力量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发展。

三是坚持公正司法。积极适应捕诉一体办案模式,推动专业化建设,强力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细落实,进一步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做优刑事检察。加强民事诉讼与执行监督,着力提高检察建议刚性度和公信力,做强民事检察。加强行政诉讼和非诉执行监督,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行动为“牛鼻子”,做实行政检察。牢牢把握“公益”核心,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保护等公益保护的监督力度,拓展公益诉讼监督领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

四是坚持政治强检。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三个规定”。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和司法绩效考核制度。加强检察业务素能培训,发挥“检答网”平台优势,借力外脑,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

各位代表,开局事关全局,起步决定来势。站在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起点,我们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以更严标准、更实作风、更强本领、更优业绩,忠实履职,为谱写汨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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