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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市人民检察院五年工作总结
时间:2016-12-28  作者: Admin|aaa@163.com   新闻来源:  【字号: | |
 

 汨罗市人民检察院五年工作总结

 

五年来,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和市政协的大力支持下,我院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长足进展。

一、围绕反腐倡廉建设,惩防职务犯罪成效明显

严肃查办腐败大案要案。将查办职务犯罪摆在突出位置,始终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查,努力回应人民群众对打虎拍蝇的热烈期盼。五年来,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5961人,其中大要案4242人,科级以上领导干部1313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400余万元。一方面,认真查处交办案件。在上级院的统一部署下,积极参办了省交通厅原党组书记、副厅长陈某受贿系列案、省有色地勘局原局长王某贪贿系列案、岳阳市经开区路灯管理所张某贪贿窝案、国土分局任某玩忽职守案等案件,办案质量和效果多次受到省检察院的高度肯定。另一方面,严肃查办本地案件。重点围绕权力聚焦、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岗位以及妨碍经济发展、损害民生民利等群众反响强烈的焦点问题,查处了市新农合管理办公室原主任蒋某受贿、挪用公款案,商务局原副局长常某、原办公室主任焦某受贿案等案件,涉及农业、水利、医疗、教育、科技等多个领域,努力创建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准确把握罪与非罪界限。办案中,坚持从有利于社会稳定、有利于经济发展、有利于教育挽救干部出发,注意把握工作失误与失职渎职、轻微违法与职务犯罪的界限,做到该打击的坚决打击、能挽救的尽力挽救。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确有悔罪表现的初查对象决定不予立案,经请示上级检察机关同意,对3名职务犯罪嫌疑人作不起诉处理。

更加重视职务犯罪预防。秉承“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理念,紧紧围绕“城市建设大会战”及十古公路、兰新饮水工程等基础项目建设,深入各建设指挥部进行专项预防,努力实现预防工作与大局合拍、与发展同步,做到“工程优质、干部优秀”。此外,先后在国土、财政、水利、交通等10多个部门建立预防工作联系点,开展警示教育26次,努力从源头上遏制职务犯罪。

二、着眼经济社会大局,服务发展举措更加有力

竭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针对刑事犯罪高发、社会矛盾凸显的阶段性特征,牢牢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切实加强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等工作。五年来,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1121364人,批准逮捕941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4221690人,移送起诉1336人。坚持该严则严,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侵财性犯罪,共批准逮捕上述犯罪嫌疑人451人,提起公诉402人,分别占批捕、起诉总数的48%32%。积极参与扫黄打非、禁赌禁毒等专项行动,查办了公安部挂牌督办的“1·09”特大网络赌博案,对蔡某等11名地下六合彩上线人员提起公诉,从源头上对网络赌博犯罪进行了沉重打击。坚持该宽则宽,稳步推进刑事和解工作,对邻里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等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不大的轻微刑事犯罪以及部分未成年人犯罪依法决定不逮捕391人,不起诉145人。

着力保障经济健康发展。坚持从检察职能出发,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在打击刑事犯罪中服务大局,在查办职务犯罪中服务大局,在强化诉讼监督中服务大局。针对农村信用社改制问题,我院提前介入,指导公安机关取证,批准逮捕4名涉嫌贷款诈骗、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犯罪嫌疑人,保障改制活动顺利进行;针对河道乱挖乱采问题,我院深入调查,迅速出击,一举查处了原砂石办舒某、何某受贿案,涉案金额近100万;针对工程项目“三强”问题,我院积极履职,从严打击,扎实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监督”活动,将监督重点放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妨害公务、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犯罪,净化了市场投资环境。

大力参与各项中心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发展思路,不断增强服从和服务意识。出动警力1000余人次,积极投身新农村建设、控建拆违、精准扶贫、治安巡逻、防汛抗旱等中心工作,为联点村捐助和争取资金100余万元;发动200余人次开展“民情大走访”、“送法进乡镇”活动,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协调化解矛盾纠纷;组织20名业务骨干分赴全市9所中学开展“青春飞扬,法律护航”为主题的法制讲座,并向全市中小学生家长发放公开信4万封,普法刊物《法制故事汇》1万份,营造关注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大环境。

三、 顺应司法公正要求,诉讼监督工作不断强化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把好立案监督关,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728人;把好侦查监督关,依法追捕57人,追诉65人,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127次;把好羁押必要性审查关,依法建议侦查机关对13名无羁押必要性的犯罪嫌疑人变更了强制措施。2015年的全省侦查监督工作会议上,我院“严格审查、查找漏犯线索;加强协调、确保案件质量;完善机制、提升监督实效”的经验发言得到省检察院高度肯定。

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加强对监管场所的监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87件,减刑案件58件,特赦案件14件,渎职初查12。深入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对拒绝接受社区矫正的汨罗籍务工人员赵某,向深圳市宝安区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建议被采纳,并就类似情况如何处理与宝安区法院达成一致意见。

强化民行诉讼监督。行政诉讼监督方面,变坐堂办案为主动出击,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办理督促履职案件20余件,其中督促环保局处理玉池乡石材加工污染环境、渔政部门打击汨罗江非法捕鱼取得良好社会反响;民事诉讼监督方面,深入调查一名法官违规办案并发出检察建议,法院核实后对该法官给予纪律处分并对其经办案件进行再审,取得较好成效。

四、立足自身科学发展,法律监督水平逐步提升

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注重素能提升,组织“走进清华”、司考复习等各类培训180余人次,开展了“四比四看”、全警健身、知识竞赛、拓展训练、辩论赛等系列活动。在岳阳市院组织的优秀公诉人论辩赛中,我院干警分获一、三名。注重作风建设,以“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教育活动为抓手,加强作风整顿和纪律约束,对转变作风划出“红线”、标示“雷区”,强化“硬约束”,拧紧“紧箍咒”,使全体干警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手握戒尺,严守规矩,部署落实了26项整改事项。五年来,没有干警违法违纪现象发生。注重监督管理,坚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抓苗头性问题,抓倾向性问题,做到常抓不懈。坚持履行“一岗双责”,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五年来,我院干警有148人次获得各级奖励,涌现了以“全省十佳公诉人”、“全省办案能手”等为代表的一大批优秀人才。

拓宽外部监督渠道。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重大事项、重大案件及时向市委请示汇报;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及时汇报和反映检察工作,全面落实评议意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开展以“公平正义在侦监”、“预防与惩治职务犯罪”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媒体等100余名代表观摩庭审,听取情况介绍,征求意见建议;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邀请人民监督员评议9件案件并充分听取意见。

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扎实推进案件管理工作改革,组织专门力量履行统一受案、流程监管、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等职能,有效保障了办案质量。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了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共查摆司法不规范问题12个,部署落实整改事项9件,职务犯罪侦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等重点环节和岗位的权力运行更加公开透明。每年两次上级检察机关组织的执法质量状况考评中,我院在岳阳检察系统均名列前茅,特别是我院办理的姚某等4人盗窃案,被评为优案,为全市仅有的两起优案之一。

五年来,我院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法律监督职能发挥不够充分,服务大局、保障民生措施有待进一步加强;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执法办案效果与人民群众期盼有待进一步契合。今后五年,我院将继续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全面推进法治汨罗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主动接受监督,着力促进司法行为规范。进一步强化外部监督,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逐步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洁,除法律规定需要保密的外,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检察机关终结性法律文书一律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加强检察宣传,在开展好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的同时,推进检察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建设,拓展人民群众有序参与检察工作的新途径,通过各种监督,力促规范执法。

二是严厉打击犯罪,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主动回应人民群众的平安需求,坚持对各类严重刑事犯罪重拳出击、依法严惩,突出打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网络赌博、地下六合彩等严重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经济犯罪,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注重在检察环节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坚持维稳和维权相统一,妥善处理好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

三是加大反腐力度,着力查办预防职务犯罪。坚决贯彻反腐败工作总体部署,坚决查办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突出查办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等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职务犯罪,大力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攸关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案件力度。同时,更加重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将预防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深入开展个案预防、行业预防和专项预防,提高预防调查、检察建议和警示教育的针对性。适时主动对全市重点工程项目开展跟踪、同步预防,促进工程建设规范廉洁。

四是强化诉讼监督,着力维护执法司法公正。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关切,全面加强和规范对诉讼活动的监督。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重点监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违法立案、非法取证等现象,重点加强对生效裁判、诉讼程序、审判人员违法以及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重点查办以罚代刑、违法减刑、假释等问题。继续开展“纠正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专项整治,坚决防止冤假错案,维护司法公正,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是深化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检察队伍形象。坚持制度建检,以司法改革为契机,在上级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深入完善案件质量动态跟踪制度,不断健全错案防止、发现、纠正和责任追究机制;坚持人才兴检,实施青年干警成才计划,实行结对培养、定向培养、轮岗培养,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陶冶干警情操,提升文化修养;坚持从严治检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解决执法司法中的突出问题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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