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欢迎访问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

  网站首页      检务指南      检察活动      统计总结      文明创建

当前位置:首页>>基本信息>>工作报告
2013年汨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3-12-30  作者: Admin|aaa@163.com   新闻来源:  【字号: | |
 

汨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31229日在市第十一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徐迪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3年工作情况

2013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 围绕反腐倡廉建设,惩防职务犯罪成效明显

严肃查办腐败大案要案。全年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414人,其中,5万元以上大案10件,科级干部3人,副处级干部要案1人。重点查办侵害民生民利的腐败案件,在涉农领域查处职务犯罪案件55人,项目领域查处职务犯罪案件66人,通过办案,促进党和政府的系列惠民惠农政策落到实处;继续协助省人民检察院查办省交通厅原党组书记、副厅长陈某受贿系列案,通过办案,彰显党和政府惩治腐败的决心和力度。

准确把握罪与非罪界限。办案中,坚持从有利于社会稳定、有利于经济发展、有利于教育挽救干部出发,注意把握工作失误与失职渎职、轻微违法与职务犯罪的界限,做到该打击的坚决打击、能挽救的尽力挽救。全年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确有悔罪表现的4名初查对象决定不予立案,经请示上级检察机关同意,对2名职务犯罪嫌疑人作相对不诉处理。

更加重视职务犯罪预防。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方针。围绕“城市建设大会战”及十古公路、兰新饮水工程等基础项目建设,深入各建设指挥部进行专项预防,努力实现预防工作与大局合拍、与发展同步,配合各指挥部做到“工程优质、干部优秀”;深入开展部门预防,先后在国土、财政、水利、交通等11个部门建立预防工作联系点,到中储粮白水直属库等单位开展预防讲座14次,结合办案向发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6份,开展警示教育8次,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

二、 着眼经济社会大局,服务发展举措更加有力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80人,提起公诉404人(含积案);重点打击黑恶势力、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等犯罪,共批准逮捕上述犯罪嫌疑人168人,提起公诉186人,分别占批捕、起诉总数的60%46%;加大打击涉赌、涉毒类犯罪力度,向人民法院起诉此类犯罪嫌疑人89人,同比上升71%,从重从快办理了邓某等21人贩卖毒品案,各被告人均被法院判处刑罚,主犯获刑15年;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推行刑事和解办案机制,对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不大、由家庭邻里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犯罪依法决定不逮捕44人,不起诉15人,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改变强制措施3件;畅通信访渠道,坚持文明接待,我院连续7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

着力保障经济健康发展。严厉打击偷税骗税、制假售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共批准逮捕上述犯罪嫌疑人11人,提起公诉11人;从重从快打击地下六合彩等非法经营犯罪,向人民法院起诉此类犯罪嫌疑人59人,同比上升48 %;依法严惩工程建设领域中发生的妨害公务、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犯罪,共批准逮捕上述犯罪嫌疑人3人,保障全市重大公共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

积极参与各项中心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发展思路,不断增强服从和服务意识。出动警力300余人次,积极投身新农村建设、控建拆违、建整扶贫等中心工作,为联点村捐助和争取资金10余万元;组织34批次共200余人次赴乡镇开展“察民情、办实事、大走访、大调研”活动,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协调化解矛盾纠纷;致力加强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在全市9所中学开展“青春飞扬,法律护航”主题法制讲座,并在汨罗电视台实况重播3次,受教育学生达5万余人;向全市中小学生家长发放公开信8万封、编写和发放普法刊物《法制故事汇》4万份,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大环境。我院的做法,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肯定。

三、 顺应司法公正要求,诉讼监督工作不断强化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着力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违法立案等问题,共依法监督公安机关撤案44人,监督立案44人;依法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11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依法追捕25人,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依法追诉40人;加大量刑建议工作力度,防止量刑畸轻畸重现象发生,共发出量刑建议190份,人民法院采纳率95%

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对监管活动中的不当行为发出书面检察建议2份;严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刑罚变更执行的审查关,全年受理看守所呈报罪犯减刑27人,经审查,不同意减刑1人。对监外执行情形消除后的罪犯建议人民法院收监2人。如在对监外执行对象进行考察时,发现“大众帮”涉黑犯罪团伙主犯徐某于20105月被判处8年零6个月有期徒刑,当时因病一直未交付执行。通过检查,其病情已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我院立即建议人民法院交付执行。今年11月,徐某已被人民法院交付监狱执行。

强化民行诉讼监督。以贯彻修改后民事诉讼法为主线,建立和完善民事行政检察多元化监督格局。全年共办理民事申诉案件2件,息诉处理1件,办理执行监督案件2件、督促履职案件1件,开展诉讼违法行为调查2次。根据群众举报,我院对一名法官违规办案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并向法院发出了检察建议,法院通过核实情况对该法官作出了纪律处分,同时对所经办案件进行了再审。针对我市部分土地闲置、低效使用的情况,我院联合国土部门开展专项调查,初步摸清了500多亩闲置土地的事实,并向国土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

四、 立足自身科学发展,法律监督水平逐步提升

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六条禁令”,扎实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认真落实公务卡改革,积极清理办公用房,队伍作风建设进一步增强。大力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年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72人次,开展质量评查、案例研讨、庭审观摩等岗位练兵活动5次,干警的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

拓宽外部监督渠道。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重大事项、重大案件及时向市委请示汇报;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及时汇报和反映检察工作,配合岳阳市人大开展诉讼监督工作专题调研,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对刑事检察工作专项评议,全面落实评议意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开展以“介绍检察职能,展示公诉风采”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媒体等40余名代表观摩庭审,听取情况介绍,征求意见建议;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对2件拟作不诉的案件听取了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意见。

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扎实推进案件管理工作改革,组织专门力量履行统一受案、流程监管、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等职能,有效保障了办案质量。在岳阳市检察院组织的两次执法状况检查中,我院执法质量均名列前茅,特别是我院办理的姚某等4人盗窃案,被评为优案,为全市仅有的两起优案之一。我院批捕、起诉准确率达100%,成为岳阳市检察系统没有错案的检察院。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既是全体检察干警认真工作、忠诚履职的结果,更是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支持、关心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自身的问题和不足:一是面对汨罗发展的新形势,服务大局的思路有待进一步拓宽,措施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两法”修改实施后,检察干警执法办案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和信息化程度有待进一步增强。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014年工作思路及任务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市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实现跨越发展的关键之年。做好这一年的检察工作,意义重大、使命光荣。2014年检察工作的整体思路是: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加强队伍建设,为服务幸福汨罗建设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更加注重服务发展大局,进一步推动检察工作发展。自觉把检察工作摆到全面深化改革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积极拓展服务大局新思路,做到主动服务、自觉服务、延伸服务;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充分运用检察职能,依法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为全面深化改革、推进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全面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二、更加注重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等三项重点工作,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把排查、预防和化解矛盾纳入执法办案的每一个环节。加强法制宣传和犯罪预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对留守儿童等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

三、更加注重廉洁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大反腐倡廉力度。坚决查办大案要案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重点查办隐藏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大的群体性事件背后的侵害民生民利的贪腐案件,以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树立“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的理念,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

四、更加注重司法公平公正,进一步强化诉讼活动监督。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关切,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案不移、有罪不究、裁判不公、以罚代刑、违法减刑、假释等问题开展专项监督,进一步强化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和刑罚执行监督,加大对司法工作人员违法办案和渎职行为调查,深化对监外执行罪犯的日常监督。

五、更加注重检察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执法办案能力。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努力增强群众意识、服务意识、法治意识;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科学决策能力。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稳步推进检察改革和创新,健全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提升检察机关的社会公信力。

    各位代表,我院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这次会议的决议,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幸福汨罗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友情链接